天津XX物流有限公司海事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情簡介
原告天津XX物流有限公司與被告赫伯羅特船務(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赫伯羅特天津公司)、被告赫伯羅特船務(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赫伯羅特公司)發生海事侵權糾紛,原告作為委托人起訴至天津海事法院。
2018年4月19日,案外人榮進公司向赫伯羅特天津公司訂艙,2018年4月26日赫伯羅特天津公司向榮進公司發送訂艙確認書,記載了海運單號,備注中記載了在美國超重集裝箱需要三軸底盤運輸車托運,考慮到所需的額外費用以及三軸底盤運輸車可使用情況,在缺少三軸底盤運輸車的情況下赫伯羅特沒有責任承擔任何費用。2018年5月1日,赫伯羅特天津公司作為代理簽發了海運單,記載了承運人為赫伯羅特股份公司,托運人為華通線纜公司,收貨人為DOVER公司,裝貨港為中國新港,卸貨港為美國加州洛杉磯,交貨地點為美國得克薩斯敖德薩。涉案貨物在美國公路運輸區段需要使用三軸底盤運輸車,由于運力問題,導致貨物超時儲存,額外產生了約7萬美元堆存費和托運費。
原告委托泰古公司通過順圓公司就涉案海運單項下的貨物進行訂艙。順圓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向原告郵箱以附件的形式轉發了赫伯羅特天津公司的訂艙確認書,該確認書即為赫伯羅特天津公司向榮進公司發送的訂艙確認書。2018年6月13日,原告在與收貨人DOVER公司的關聯公司Apergy公司的員工的電子郵件中提到,2018年4月中旬,案外人HMM突然拒絕接受超重的集裝箱,這是因為送到門服務缺少三軸的半掛卡車及有經驗的司機。由于案外人HMM拒絕承運涉案貨物,涉案貨物才由赫伯羅特股份公司承運。另外,經過法院查明,赫伯羅特股份公司具有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且在交通運輸部政府輔助網站“中華航運”上查到赫伯羅特股份公司是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經營者。赫伯羅特天津公司、赫伯羅特公司均是為赫伯羅特股份公司自有或經營的船舶提供攬貨、訂艙、繕制和簽發提單、收取和回寄運費、簽訂服務合同。赫伯羅特天津公司作為赫伯羅特股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對外承擔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認定貨運代理企業因處理海上貨運代理事務與委托人之間形成代理、運輸、倉儲等不同法律關系的,應分別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
第四條 貨運代理企業在處理海上貨運代理事務過程中以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海運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委托人據此主張貨運代理企業承擔承運人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貨運代理企業以承運人代理人名義簽發提單、海運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但不能證明取得承運人授權,委托人據此主張貨運代理企業承擔承運人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條 委托人以貨運代理企業處理海上貨運代理事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為由,主張由貨運代理企業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貨運代理企業證明其沒有過錯的除外。
案例分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以及原告的損失與侵權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原告通過順圓公司與其的郵件往來意圖證明順圓公司未履行解釋說明的義務,訂艙單中的對于額外費用承擔的條款為無效條款,但是通過案件事實可以得出,順圓公司將訂艙單(及其備注說明)通過附件轉發給原告已經履行了適當的義務,原告在明知其它承運人已經由于美國公路運輸送到門服務缺少三軸的半掛開車及司機的事實下,未提出異議,兩被告也通過舉證證明其已經通過訂艙告知單將額外費用的情況告知委托人。綜上,對于涉案多式聯運的公路運輸區段,赫伯羅特天津公司作為赫伯羅特股份公司的簽單代理,已經盡到了相關事項的告知義務,其在接受涉案貨物訂艙的過程中沒有過錯,即便能夠證明原告因此受到了實際損失,也不能證明因果關系。
海事海商律師點評
多式聯運是國際貨物運輸關系中常見的情況,由于過程中涉及多個承運關系,在舉證方面也比較困難,承運人的責任范圍有限,如果律師的客戶多為這類角色的企業,應當提醒客戶注意規避責任,履行好注意義務,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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